尽管中国妇女的解放运动与新中国的成立几乎同时展开,女性应为男性附庸的陈腐论调近年却有卷土重来之势。 在中国的女大学生中,类似“找老公比找工作更重要”和“干得好不如嫁得好”的论调现在相当流行。一些女生花更多的心思去找心目中的“金龟婿”,攀比的是男友的金钱和社会地位,而非自己的才能和社会竞争力。 有些女性甚至成为官员和商人的情妇,成为男人权钱交易的附属品。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刘伯红指出,过去60年中国妇女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的变化翻天覆地,但仍然面临不少现实中的不平等,涉及就业、参政议政和两性关系等多个方面。 “妇女能顶半边天” 历史上,中国女性地位低下,她们在一个严格的等级制度下被要求服从于男人,“在家从父,出嫁从夫,夫死从子”。孔夫子用一句简单却流传千年的名言判定了中国女性的地位:“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”。 1949年10月1日,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,开始了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妇女解放运动,妇女地位几乎在一夜之间改变。 1949年11月,根据毛泽东“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”的指示,全国相继取缔妓院。1950年5月1日,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国家大法《婚姻法》公布施行。 刘伯红说,《婚姻法》确立男女平等和结婚自由离婚自由,反对包办婚姻、买卖婚姻,对妇女解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。“如果一个女人能被别人随意买卖交换,她的地位会是什么样的。《婚姻法》首先在法律上确定男女平等。” 两个月后,政务院(即国务院)明令禁止缠足,这一摧残中国妇女1000多年的封建陋习迅速根绝。1954年9月,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新中国《宪法》,确立男女平等和“男女同工同酬”的原则。 此外新中国还发动一场全国性的妇女扫盲运动。当时,超过90%的中国妇女都是文盲。 《中国妇女报》副总编和中国农村妇女问题专家谢丽华认为,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起到了“一石二鸟”的功效。一方面,中国经济战后重建严重缺乏劳动力,需要广大妇女投入国家建设;另一方面,妇女获得经济收入,得到教育,取得前所未有的解放。 1957年4月,“美帝国主义”的《时代》周刊报道说:“正如共产党所希望的,《婚姻法》的第一个作用,就是把中国人口的一大部分从‘父权’和‘夫权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,加入劳动大军,为新政权服务。……到1953年,超过100万妇女就职于红色中国的产业中。” 当中国妇女走出家门,第一个女拖拉机手、第一个女火车司机、第一个女飞行员等纷纷涌现。当时为人推崇的女“明星”包括核物理学家何泽慧、水利工程师钱正英、劳动英模邢燕子等。当时流行的口号有“妇女翻身”、“走出家门”、“妇女解放”等。 1966年,十年“文革”爆发,这些口号被“时代不同了,男女都一样”和“不爱红妆爱武装”等取代。这些口号大部分出自《毛主席语录》。这十年中,中国不论男女,都只穿蓝色中山装或绿军装,因为女性的柔美被视为“资产阶级”腐朽作风。女人身着军装腰系武装带,在当时是一种时尚。 1968年,毛主席说:妇女能顶半边天。这句话成为他最著名的言论之一。 由于男女都一样了,全国妇联被迫停止工作。然而,那时的中国与其说是消除了性别歧视,不如说是消灭了性别。 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带来思想的解放,女性的价值观和职业选择变得多元化。女人可以随意打扮自己,更可以选择不同职业或者干脆呆在家中。 刘伯红说,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,给那些掌握科技知识或管理知识的妇女提供发展的机会,让她们成为企业家、外企白领或高级官员等,过着独立富足的生活。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均富今年3月初发表的调查显示,超过八成中国内地私营企业有女性出任高层管理人员,而在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中,女性平均占31%,在全球36个受访地区中名列第五。 全国妇联的统计表明,目前中国约有2900万名女企业家,约占企业家总数的20%,她们中95%以上经营管理中小企业。 谢丽华说,改革开放后尤其是1995年北京市举行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以来,中国引进很多国际妇女运动发展的理念,比如社会性别、家庭暴力等,促进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。 她说,世妇会的举办一方面让中国各界看到男女不平等的一些现实,另一方面中国妇女争取平等权利的自觉意识空前高涨,妇女界的精英开始推动性别平等的进程。 刘伯红说,大量数据对比表明中国妇女地位在过去60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比如建国之初, 中国只有60万女职工,但在2006年中国的女性劳动人口达到3.47亿,占全部劳动者的45.4%,高于全世界35%的水平。 此外,中国妇女的平均寿命从1949年的36岁跃升至2005年的75.3岁。2007年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女生925万人,占全部学生的49%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有女代表637名,占代表总数的21.3%。 现实的不平等 尽管成就卓著,但两位专家均承认中国女性在出生权、就业、参政、同龄退休、收入分配、性骚扰等诸多方面一直遭遇不平等或歧视;中国性别平等现状与联合国确定的性别平等指标仍然差距明显。 社会性别平等的含义是所有人,不论男女,都可以在不受各种成见、严格的社会性别角色分工观念以及各种歧视的限制下,自由发展个人能力和自由做出选择。 两位专家认为,性别平等绝不意味着“去性别化”或否认性别差异。1978年之前,由于中国妇女,尤其是农村妇女的独立、自主和觉醒的意识不足,妇女地位的提升主要依靠国家对个人的制度性安排,中国取得的也仅是形式上的性别平等。 刘伯红认为,改革开放给女性提供更多自由和发展的机会,但同时也导致职业、收入等方面的性别分化。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中国尚未真正建立起一套旨在缩小性别分化、推进性别平等进程的体系;部分决策者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忽略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进行思考。 “市场经济带来性别的分化,再加上市场的激烈竞争,在有些领域里妇女的地位难以提高,甚至受到歧视。尽管有人不愿意承认,但这是事实。”她说。女性就业问题就是突出的例子之一。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今年6月发布的“中国职场反性别歧视”调查报告显示,有23.6%的被调查者表示在应聘过程中有过因为自己是女性而被拒绝的经历;有16%的被调查者有过自己成绩明显优于男性却被拒绝录用的经历。 这个历时一年、涉及国内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共发放了3000份调查问卷,并与访谈相结合,分析职场女性遭遇性别歧视的现状。 调查还发现有4.1%和3.4%的被调查者被迫签订过“禁婚”、“禁孕”条款,私营企业存在这种情况的居多;有21.5%的被调查者表示其所在单位不愿招聘育龄尚未生育的妇女,这种状况在合资和外资企业中最多。 刘伯红说,激烈竞争和十分充足的劳动力让招聘者更愿意选择男性员工,回避承担女性职工的生育成本和福利成本等。尤其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,企业招聘男工的倾向性更加显露。根据相关法律,中国妇女可以享受90天产假。 刘表示,1978年以前,中国实行计划体制,政府通过国有企业承担女性的生育和社会福利成本。但在1978年后,相关成本主要由各类企业支付,导致一些企业有意无意地回避雇佣女工。 刘伯红认为,近十几年来“男主外女主内”的传统角色定型有卷土重来之势,妇女要承担生育和更多的家庭责任,但不幸的是,劳动力市场却因此把她们拒之门外。“中国妇女正在成为最后找到工作、却最先失去工作的群体。” 她说,有些女性由于无法到正规部门或企业就业,选择通过非正规的就业场所或途径谋生,比如当性工作者。 刘伯红还表示,新生婴儿性别比是衡量中国社会性别平等的最佳指标。“联合国关于性别平等的指标很多,但我的观点是,什么时候中国新生婴儿性别比平衡了,什么时候中国的老农民都认为生男生女一样了,就代表中国是一个性别平等的国家。”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调查研究显示,2006年中国新生婴儿男女性别比已近120:100,而正常的性别比应该在103:100至107:100之间。 对此谢丽华表示赞同。她说,衡量中国农村妇女地位,新生婴儿性别比是最低标准,而她们的参政权是最高标准。 全国妇联的相关数据表明,女性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60%以上,但目前全国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约为18%,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仅为2.7%左右。 刘伯红表示,促进性别平等是中国全面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挑战。她认为中国未来需要通过社会性别主流化这一关键手段来实现。 刘伯红认为,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,国家要承担首要责任,决策者和立法者必须提高性别敏感,政策和法律应该体现性别平等。她提出一些建议,如劳动力市场设定一个招聘的最低性别比例、强化生育保障基金的作用等。 谢丽华建议,农村性别平等的进程相对落后,政府可以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系统、改革户籍制度等措施,帮助妇女提高经济独立性,提升她们的地位。 两位专家均认为,中国仍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真正实现“妇女能顶半边天”。 (责任编辑:每日一笑) |